根据中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委员会办公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赛罕区乌兰牧骑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合同制乌兰牧骑专业演职人员24人。
二、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金管理标准同工同酬。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发展前景:根据业务能力及工作表现进行职称评定,建立技术档案。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文化方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
(5)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身体健康、形象良好,熟悉相关业务知识、技能和政策法规,能刻苦钻研业务基本功;
(6)爱岗敬业,德艺兼备,具有吃苦耐劳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奉献,淡泊名利,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
(7)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能够以大局为重,团结他人,关爱同事,密切协作。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舞蹈演员(10名)
(1)年龄:20周岁以下(1998年7月15日出生)
(2)身高和体重:女163至166厘米,体重53至55公斤,男170至175厘米,体重60至65公斤;
(3)学历及专业:中专以上舞蹈专业;
(4)应聘者兼具表演、声乐、器乐等特长者优先录用。
器乐演员(扬琴1名,打击乐1名,电贝司1名,电子琴1名,大马头琴1名,陶卜秀尔1名,火不思1名)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5日出生);
(2)身高:女158厘米以上,男166厘米以上;
(3)学历及专业:大专以上器乐专业;
(4)应聘者兼具表演、声乐、舞蹈等特长者优先录用。
声乐演员(男高音2名,女高音5名)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出生)
(2)身高:女160厘米以上,男170厘米以上;
(3)学历及专业:大专以上声乐专业;
(4)应聘者兼具表演、舞蹈、器乐等特长者优先录用。
(三)以上应聘者蒙古族优先。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2)有犯罪记录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身体条件无法胜任乌兰牧骑工作要求的;
(5)其他不能录用的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
(一)报名一律在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报名时间:2018年7月26日9时—2018年7月28日17时。初审、复审、考试环节将紧密衔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有关信息。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牧骑演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报名网站关闭后,如考生因为个人原因未下载打印该表,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者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请务必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上传报名系统。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服役经历)。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四)报考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在网上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赛罕区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局会同赛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资格审查人员严格按照本招聘简章明确的资格条件严格审查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及时。
五、资格复审
(一)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携带《报名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登记簿、毕业证、获奖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接受复审及身体状况复审。审查不通过的,审查人员应向应聘者说明。
(二)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具体考试时间请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六、考试
(一)考试分为舞台艺术表演类和舞台艺术非表演类两大类,采取专业考试,包括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两个部分,并且两个部分同时进行。
(二)应聘人员持与本人报名一致的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专业考试由考官现场打分,计算出考生的成绩,并经复核后,再行公布考试成绩。
各专业组设置一名主考官。对专业水平极差的应聘人员,主考官有权终止其继续考试。
(四)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工作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六)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经审核备案后在内蒙古自治区考试信息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此次招聘,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体检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和家庭成员无犯罪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本人及家庭成员政审证明。
八、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二)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剧院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政府政务网站发布。
(四)监督电话:0471-4211777;咨询电话:0471--6651145。
(五)本简章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解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