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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3
2019年8月10日9时-2019年8月12日17时
网络报名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471—5318315

为优化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财务队伍建设,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拟招聘编制外财务人员3名,文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消防事业。


  3、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4、符合招聘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


  5、身体健康,服从管理,吃苦耐劳。


  (二)具体条件


  财务人员3名(主要从事机关日常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


  1、应具有初级会计师以上资格证书。


  2、具有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在1989年9月1日后)。


  文秘人员1名(主要从事日常文件起草、稿件资料撰写等工作)


  1、文秘人员要具有中文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同等条件下具有秘书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在1989年9月1日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不良生活嗜好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收审查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6、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7、其它不适合从事财务工作、文秘工作的。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0日9时-2019年8月12日17时。


  (二)报名方式:报名一律通过互联网进行报名,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本科及以上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三)报名费缴纳:报考人员每人收取70元考试费,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如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的费用不退。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缴费截止后报名网站即关闭,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根据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招聘要求,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及内蒙古消防总队共同完成,具体程序如下:


  (一)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2019年8月10日9时-8月13日17时。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19年8月10日9时-8月14日17时,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人员务必于2019年8月21日9时至8月22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笔试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主要测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时间:2019年8月23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page]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学位证、会计师资格证、秘书资格证、个人征信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未达到规定面试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四)面试


  面试以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为内容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考试工作结束后,加权计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待遇


  工资薪酬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岗位工资4000元/月(其中包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绩效工资1000元/月(具体根据聘用人员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分类确定)。


  六、人员管理


  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聘用人员在试用期(3个月)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凡违反法律法规、单位纪律、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七、相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组人员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应当实行公务回避的要主动回避。对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招聘信息发布、最终录用名单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71—5318315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690468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本公告由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解释。



  2019年8月7日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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