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补充“急需紧缺”专业工作人员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力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我市实际,面向社会公开为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银川市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银川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银川市技工学校)等4家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符合《银川市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公职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仍正式在编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现役军人;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详见《银川市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公告通过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yinchuan.gov.cn)、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www.ycwine.org.cn)、宁夏政务服务网(smdt.yinchuan.gov.cn)、宁夏公共招聘网(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照片、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各类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姓名+招聘单位+岗位名称”)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12月7日18时,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分别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对考生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由各招聘单位通知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收取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各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面试(笔试)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测试应试人员专业技能和综合业务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应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与同岗位笔试前三名共同进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及写作等。面试方式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时,有笔试的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为准,没有笔试的岗位,以加试的方式,确定拟体检人员,笔试和加试成绩不计入本人总成绩。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五)考察
1.考察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调阅人事档案、到其毕业院校或原聘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经各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后可取消应聘资格。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各招聘单位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各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招聘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相关要求
(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事项调整的,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自觉服从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应聘人员要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辅导班。
(四)应聘人员请密切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关于资格审、面试、聘用等相关通知。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银川市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银川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银川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银川市技工学校)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