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和《青海省三江源民族中学赴省外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方案》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青海省三江源民族中学教师学历层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拟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
面向全国高等学校引进硕士研究生(重点面向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以及省外其他“双一流”高校),限应届毕业生。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引才岗位及人数
此次引才的岗位有30个,具体为:
(一)语文教师岗位招聘5人;
(二)数学教师岗位招聘7人;
(三)英语教师岗位招聘3人;
(四)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招聘3人;
(五)历史教师岗位招聘3人;
(六)地理教师岗位招聘2人;
(七)物理教师岗位招聘3人;
(八)化学教师岗位招聘2人;
(九)生物教师岗位招聘2人;
引才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主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三、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甘于为民族教育服务奉献;
(三)限应届毕业生,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其中学历学位要求均为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引才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按照发布引才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引才公告。
引才公告在青海省教育厅官网,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双一流”高校校园网,以及省内相关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
有应聘意向的硕士研究生(限应届毕业生),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提交以下个人资料:
1.本人简历;
2.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二张;
6.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报名时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资料进行现场审核或网络审核,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时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和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参加考核测评的资格。
(五)考核测评。
1.考核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命题,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总分100分,试讲占80分,答辩占20分。试讲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
2.考核内容。注重测试考生的授课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成绩计算。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根据其他考官的打分成绩计算平均成绩,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招聘岗位与参加考核测试人数之比为1:1或低于1:1时,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的优先。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岗位数和应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并由用人单位、学校和应聘人员正式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考察。
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包括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的应聘人员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就业协议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接受考察(政审)。
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在签定协议前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核查档案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有失信行为计入档案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考察(政审)工作注重了解应聘人员基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等。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或青海省教育厅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进一步调查核实,经查实确属不宜聘用(录用)的,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公示意见受理电话:
0971-6310502(青海省教育厅机关纪委)
0971-6310553(青海省教育厅人事处)
0971-6100511(青海省三江源民族中学校办公室)
(九)聘用。
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录用)的,按以下方式办理入职手续。
按规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出现空缺时,我校不再递补,取消该岗位。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在进行公开引才过程中,涉及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有血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按照引才程序做好公开引才工作,涉密人员必须严守秘密。
(三)考官应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客观评价。
(四)由省教育厅机关纪委和校纪委负责对考核测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考核测评环节全程录音或录像,音像资料归档保存。
(六)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赴青参加考核测评前须提供新冠疫情核酸检测报告证明、健康码等相关资料。
(八)本方案由青海省三江源民族中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执行。
青海省三江源民族中学赴省外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a.doc
青海省三江源民族中学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