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3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80号)有关规定,经西宁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2名中国画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
考核聘用工作按照发布考核聘用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专业
招考人员面向全国,历届、应届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均可报名,报考所需的专业和人数等其它资格条件见考核聘用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体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四、报名方式和相关时间
(一)发布招考信息
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西宁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8时—9月30日24时
报名邮箱:XININGHUAYUAN@126.COM
报名结果:以邮件回复为准
报名人员需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如实提交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简历及诚信承诺书扫描件,如有获奖证书和职称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书也可提供(注:所有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0年9月22日之前,上传图片或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应取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证明(书面证明应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取得,未能提供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指定时间要求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考生凭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西宁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制度。因审查人员失误,导致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审查通过并造成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考生如填写虚假信息,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诚信档案。
五、考核测评及成绩公布
(一)考核测评
测评地点: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西宁市南川路27号)。
测评时间:2020年10月13日,共1天。
测评方式:采取专业技能测评、综合素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评占70%(现场创作),综合素质测评占30%(现场问答)。
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考核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考生按同岗位、同专业分组。考核人员抽签确定先后顺序。考核结束后及时汇总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当场宣布。
(二)公布成绩
考生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评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从高到低公布,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岗位数与应参加考核人数比例低于1:3,考生总成绩应不低于60分,低于60分取消该岗位考核聘用计划;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成绩高低排序。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随机抽选省内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七、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组织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八、公示
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向社会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同岗位成绩依次递补,如没有递补人选,则取消该招聘计划。
九、聘用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西宁画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美术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专业技能现场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须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3.小二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三)疫情防控
1.请考生认真阅读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7月3日发布的《2020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并严格落实。考生应在9月29日至10月12日期间,每天进行体温监测,并通过“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以下简称“信康码”),“信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2.“信康码”非绿码或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青海省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考生在报名后及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
5.考生在考前要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基本要求,在领取准考证时应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联系电话:西宁画院0971-8245534
咨询电话: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0971-8224594
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