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设计与艺术学院实验室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1名
二、岗位类别:实验教师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基本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能胜任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3.学历专业:应具备普通全日制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各学历阶段均毕业于具有博士学位授权高校。本科专业为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或戏曲与影视学类专业;研究生所学学科(专业)为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学科(专业);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普通高等学校2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12:00。
报名材料包括:
(1)《陕西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实验教师报名表》(附件1)
(2)《陕西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实验教师信息登记简表》(附件2)
(3)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时间、岗位职责、考核情况)等。
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sustrsc2@126.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附件均以“应聘实验教师+姓名”命名。不按要求填写或简历提供不完整的,应聘申请不予受理。
2.资格初审: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3.笔试:考试范围参照公务员考试大纲,笔试时间和地点以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
4.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时间、岗位职责、考核情况)等。
5.面试、心理测试:面试采取评委单独打分方式进行;心理测试采取上机测试。
6.体检、政审及思想政治谈话:体检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检查结果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
7.公示录取:经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与确定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的实验教师按照《陕西科技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2.应聘人员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招聘程序,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4.学校做出聘用决定后,拟聘用人员须在10个工作日内报到,报到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对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提供个人档案,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取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同斯佳(电话:029-86168065)
人事处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