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学校事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依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文件精神,渭南师范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26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及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品学兼优,廉洁自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六)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二类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阶段:国内外学历学位证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根据疫情期间国家确定的毕业时间延后的除外)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必须经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七)年龄及专业要求:硕士年龄不超过28周岁(含28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含1992年9月1日),专业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法律及辅导员招聘岗位所在学院相关专业。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管理方式及待遇
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人事档案由学校统一代为管理。聘用期间,相关待遇如下:
(一)与在编人员享职务职称晋升、社会保障、民主政治等同等权利;
(二)与同岗位同类在编教职工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取暖费、降温费等;
(三)每个聘期为三年,初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连续两个聘期后,如果双方同意续聘,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若满足转聘条件,可由人事代理人员转聘为在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渭南师范学院通知公告栏、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rsc.wnu.edu.cn/tzgg.htm)及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应聘者必须通过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自2020年4月5日00:00时—2020年4月30日24:00时。应聘者从渭南师范学院→机构设置→人事处,登录“渭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以压缩文件形式上传以下材料:
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含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含第一学历学位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等材料。(材料报送不全面的取消报名资格,原件随后复核
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压缩打包,以“姓名+学院名称”命名。
2.有关说明:
①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资格。
②应聘人员提供的手机号码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学校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等有关事项。同时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请随时关注渭南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查看相关安排。
(三)资格审查
学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生工作部网站上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时间(以下环节视疫情情况,具体时间待定)和地点。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时间120分钟。笔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
笔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高校思政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政治理论基础;法律基础;管理基础;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交礼仪;人文知识和科技知识、重大时事、疫情防控知识等。
在笔试成绩合格(不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成绩要求)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招聘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五)初次面试
招聘计划岗位所在二级学院成立专职辅导员招聘面试工作小组,对学校确定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进行初次面试,初次面试实行百分制。
(六)学校面试
学校对确定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进行学校面试,学校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应变)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四个方面,学校面试实行百分制。(初次和学校面试安排时间相同)
(七)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按笔试成绩40%+二级学院面试成绩30%+学校面试成绩30%的计算方法确定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者,以学校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八)体检、心理测试
拟聘用人员按学校通知的时间及地点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
如因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可依次递补。
(九)公示
学校公示拟聘用人员。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渭南师范学院学工部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913-2133003
联系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渭南师范学院学工部(积学楼一层5115办公室)
(二)举报监督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913-2133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