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建于1955年,原名为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航空学院。学校现有沣惠、阎良两个校区,占地1158亩,现有16个教学院(部),开设52个本、专科专业,覆盖航空航天、机械、材料、电气、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16个专业大类,涉及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和健康的心理;安心本职工作,团队协作精神好;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专任教师岗位应聘者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高校教师、工程技术系列职称。其中博士学历学位原则上应在海内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正高级高校教师、工程技术系列职称原则上应为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或海内外著名高校授予;
其他岗位应聘者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其中第一学历的毕业院校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最高学历为在海内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
4.应聘者各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应相同或相近。有海外留学经历或企事业单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有丰富的与申报岗位相关实际工作经验者或有岗位特殊需求者,可适当放宽;
6.辅导员岗位应聘者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7.应聘者须服从学校岗位安排并可接受长期在阎良校区工作。
二、招聘计划
2020年学校计划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实验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具体见附件
三、招聘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
1.见习期合格后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2.入校前三年内,绩效工资按照副教授(专业技术7级)标准执行;
3.提供安家费15-25万元;
4.自然科学类提供15-25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5-1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5.未在学校购买住房者,暂按1500元/月提供住房补贴。
(二)硕士研究生
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与事业编制人员同工同酬,具体按照《西安航空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四、招聘程序及联系方式
(一)招聘程序按照《西安航空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执行。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1.应聘专任教师、实验教师人员的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常年开展招聘工作,原则上年度计划数招满截止招聘工作。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将个人材料以“学历+姓名+岗位+专业”为名称,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相关单位邮箱,个人材料应至少包括简历、所有教育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如有)等。
2.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导员岗位人员的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22日,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将个人材料以“学历+姓名+岗位+专业”为名称,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相关单位邮箱,个人材料应至少包括简历、所有教育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如有)等。
3.应聘管理岗位人员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22日,通过西安航空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rsc.xaau.edu.cn/)的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xaau.edu.cn/zpNew/index.do)进行注册登录,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简历、相关学历、学位、职称(如有)等相关证明材料等。
4.每位应聘者在五类招聘岗位中限申报一类岗位,多类岗位申报者,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录取资格。
(三)联系方式
1.人事处联系人:高老师、严老师
联系电话:029-84238935
地址:西安市西二环259号西安航空学院人事处
邮编:710077
202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