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各校园疫情防控和学生医疗保健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园卫生保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3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及其他要求,招聘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3.18-45周岁(1975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或护理(士)及以上资格证;
5.专业要求: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等相关专业。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5.失信被执行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持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注册备案表到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体卫科(灞桥区纺东街305号),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1月19日至22日(9:00-12:00,14:00-18:00)。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现场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由灞桥区教育局电话进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通过人员体检由灞桥区卫健局具体负责,考察由灞桥区人社局具体负责。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1月25日上午8:00在灞桥区区委党校(灞桥区纺东街419号)门口集合,无故不按规定参加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体检当天早晨要禁食、禁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的同时开展考察工作,考察采取函调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劳动合同签订
通过体检考察的人员,由灞桥区教育局结合我区各校园实际需求确定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方案由用人单位和拟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疫情防控
按照国家及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行对应环节。应聘人员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八、有关要求
(一)招聘过程中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招聘岗位要求学历、资格证等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此次招聘的人员暂定服务年限为1年。
(四)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9-83521147(9:00-12:00,14:00-18:00)
西安市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