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以附表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
3.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3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选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符合遴选选聘职(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以附表要求为准)。遴选选聘职(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
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即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遴选人员还需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截止2015年12月31日,除公开遴选选聘职(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遴选选聘职(岗)位要求的身体等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和遴选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中省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国家和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遴选选聘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