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解决人员严重不足的状况,加强医院专业技术队伍人员建设,按照国家、省和我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济南市民族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表。
三、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18日。
报名地点:济南市民族医院办公室(济南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25号)。报名时本人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直接到医院办公室联系面试事宜。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18日。
地点:济南市民族医院办公室
方式:现场审查相关证书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三)考试。
医院在10月中下旬统一进行。公开招聘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1.笔试
①科目:专业基础理论测试。
②时间:10月中下旬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③地点:济南市民族医院。
④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将在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10月下旬将组织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选的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
面试结果将在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履行考察体检、公示等有关程序。
七、工作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限为三个月。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单位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济南市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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