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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沂市蒙阴面向专业化管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乡镇街区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7〕39号)和《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打造“一懂两爱”领头雁队伍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9〕19号)要求,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热情,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首批纳入专业化管理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含自然村党支部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县首批纳入专业化管理的在职农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含自然村党支部书记)。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全县计划招聘1名乡镇街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五)连续任职满3年(2017年11月20日前任职),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职农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2018年、2019年任职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位于所在乡镇街区前25%(计算不保留小数)的,放宽任职年限为上次集中换届选举当选且连续任职至今的;


  (六)具有高中、中专(含我省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参与、组织、煽动、挑唆进行缠访、闹访、越级访、非法访的;


  (五)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六)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七)任职期间所在村或城市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或2017年以来按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被“一票否决”的;


  (八)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组织审查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填写《蒙阴县面向专业化管理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经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审核同意后,11月21日下午5:00前报所在乡镇街区党(工)委。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③《蒙阴县面向专业化管理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④《蒙阴县面向专业化管理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⑤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5张及电子版(每人一个档案袋,袋上逐一标明相关材料名称)。


  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二)组织审查推荐。乡镇街区根据报名情况、人选条件和现实表现进行初审,并召开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对推荐人选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的,11月25日上午12:00前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发放《准考证》,并通过蒙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http://www.mengyin.gov.cn/)。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考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二)面试。招考主管部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面试方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公布。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蒙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数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执行,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绩考核等办法进行,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和群众评价等情况。民主测评范围:任职村(社区)“两委”成员、在家的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不少于30人。个别谈话范围:乡镇街区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村(社区)“两委”成员,部分在家的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不少于20人。


  (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予以聘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中共蒙阴县委组织部、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6377262,0539-4272674

蒙阴县面向专业化管理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m.docx

蒙阴县面向专业化管理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m.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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