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柏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会主义,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纪录;
(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富有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资格要求: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六)以下人员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和治安处罚的;
2.曾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被其他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6.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1.不动产登记岗位6名,专业不限。
2.为满足招聘职位人数需求,招聘笔试、面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工作期间离职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缺额,招聘单位可从递补人选中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程序和标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政审人选。当递补人选用完、总成绩有效期满或再次发布相同职位招聘公告前,递补工作结束。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报名时同时收取笔试费40元。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平度市人力资源市场(凯莱美食街10号)
3.应聘人员报名时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登录平度政务网查看招聘简章并下载打印,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附件一);②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④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书写姓名,报名表需另贴照片)。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且取得的学历需在2019年10月1日前;⑤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二)。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者报名信息不实,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准考证领取:考生要于2019年11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凭身份证原件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名次。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方式另行解决。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考试内容为今年新修订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11月10日上午,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则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将在平度政务网公布。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
3.体检。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因素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察和政审
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在平度政务网上公布。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聘用管理及试用期
1.录用人员名单在平度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派遣手续;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新聘用人员与青岛柏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予以续聘或解除合同。
聘用期间,有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等行为的,予以辞退。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不招收兼职人员。所有聘用人员须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交与原单位的解除合同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企业职工“五险一金”。具体发放数额由用工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等确定,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
五、其他
1.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工单位的统一分配,对分配的岗位不满而又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聘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平度政务网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招聘有关信息发布网站:
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
5.本简章由青岛柏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13020531513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