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二)熟练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招聘原则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现实表现和发展潜力。
3.加强监督,严格程序,实行招聘回避制度,全程由纪检监察室和职工代表监督员负责监督。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应聘者将电子简历发至组织人事科邮箱zbsyrsk@126.com,发送主题以“本人所报岗位+姓名”命名,如“外科+李雯”,以附件形式发送。报名时间:2019年9月1日前。
(二)现场资格审核。请应聘者于9月2日、3日,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及复印件、合同制员工招聘报名表(附件2)和同意报考证明(仅限在本市有工作单位人员),到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名。
(三)笔试。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总分100分。其中全日制大学及以上、护理本科岗位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参加笔试者,按照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总分100分。其他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五)技能操作考试。应聘护理岗位通过笔试、面试者,按照1:1.5比例参加技能操作考试。
仅参加面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护理岗位按照笔试、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试40%、40%、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仅参加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试的岗位,成绩各占6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它岗位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通知公告(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官微和官网www.zbsdsrmyy.com)。
(六)体格检查。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医院组织体格检查。
(七)公示:经体检结果合格,医院进行公示。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根据招聘计划、应聘者综合成绩和体格检查合格等情况确定为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录用。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兑现录用人员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人员,将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3-2980404。
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