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桓台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桓台县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东北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条件及组织形式
本公告招聘范围为“双一流高校I类”,允许应聘的人员范围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毕业生(高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3)。本次招聘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采取现场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位、学历、专业、资格等具体要求。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均根据行业特点和用人单位实际制定,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桓台县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东北站)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面试(面谈)
1、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面试(面谈)、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
2、报名、面试(面谈)时间及地点:
见附件
3、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证明考生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面试(面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当场进行面试(面谈),合格后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面谈)合格、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待考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格后,方可进行考察、体检。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本次招聘的合并岗位待2021年桓台县确定引进“名校人才”的单位后,按面试(面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单位。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桓台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事业单位凭此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桓台县委组织部、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3-8182713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0533-8260285
桓台县卫生健康局0533-8216245
监督电话:桓台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0533-8229105
公告网址:桓台县人民政府(http://www.huantai.gov.cn/)
2020年桓台县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东北站)岗位一览表v.xls
2020年桓台县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东北站)报名表v.doc
2020年桓台县事业单位报名、面试(面谈)时间及地点v.docx
中共桓台县委组织部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