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现由淄博众诚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员工,派遣至淄博市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工委宣传部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貌端庄,形象良好,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同志;
3、热爱新闻宣传事业,有较高的新闻敏感性,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撰稿能力。
岗位要求(电视新闻采编):能独立完成电视专题制作、新闻节目的策划、采访、编辑,能够熟练使用摄像机和非线性编辑软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电视新闻采编,融媒体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符合要求的人员,从淄博市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政府网站
(http://www.sdwenchangh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1《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同时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区宣传部邮箱(zclwpq@163.com)进行报名。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2日-12月31日。
2、笔试
经过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新闻稿件写作能力。
3、面试、技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需要加试摄像机的使用以及视频剪辑相关内容。)
4、体检及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我市有关基层就业项目人员体检要求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由文昌湖区工委宣传部负责培训、上岗,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与淄博众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派遣手续。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三、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人员由文昌湖区工委宣传部管理;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其劳务派遣关系,停止发放工资及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再就业;
2、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3、严重违反区工委、管委会各项规章制度的;
4、试用期间岗前培训考试不合格及其他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5.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
工资待遇:每月工资3000元(含个人保险部分)。
社会保险待遇:由劳务派遣公司为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手续。按照《社会保险法》之规定,社会保险费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工作人员按比例分别承担。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从工作人员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问题,将取消有关招聘人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文昌湖区工委宣传部联系人:何主任0533-6030062
淄博众诚劳务派遣公司联系人:肖主任0533-7272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