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是市政府设立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机构;是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业余文艺创作、培训群众文化在职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为基层文化机构提供各种文化辅导和内容服务,研究群众文化理论、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的文化事业单位;也是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配送主管1名(专技岗位)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工作职责
(1)负责相关区域文艺演出、文艺指导、文化讲座、艺术教育活动等公共文化内容配送的项目管理、用户服务、日常监管、对外宣传、数据分析等工作。
(2)负责配送工作课题调研、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3)负责配送手册、微信公众号等宣传管理工作。
(4)负责配送用户服务、巡查监管、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1)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理工类、管理类相关专业,身体健康。
(2)熟悉公共文化配送工作业务环节和工作流程,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信息收集和数据处理分析能力。
(4)对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开拓精神、创新意识,执行力高,抗压力强。
(5)中共党员优先。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起,截止2019年9月20日17:00止。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qygzp@shwgpx.org邮箱,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附件1《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应聘人员登记表》(必须按报名表模板填写, word版本)、附件2《其他证明材料》(身份证、居住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生成一个pdf/word文件)。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3、资格审查: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应聘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电话等进行通知。
4、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成绩不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5、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6、身体检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将不予以录用。
7、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8、拟录用人员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老师 54244235
龚老师、赵老师 54107078
监督电话:23115565
监督邮箱:wgjzpjd@163.com(监督邮箱不接受报名)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