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太原市儿童医院)始建于1984年,是一所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医疗、预防、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全市十县(市、区)430万人口的妇女儿童群体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信息管理、考核管理中心,同时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个体保健、计划生育以及配套医疗保健服务。
医院位于太原市迎泽区南内环街149号,现址占地面积17.10亩,总建筑面积2.24万㎡,编制床位230张,开放床位301张。现有职工797人。设有59个科室,其中业务科室41个。产科、妇科、新生儿科、儿内科和超声医学科是太原市医学重点学科;是全市产、儿科质控中心、太原市新生儿危重症救治中心和国家级、省、市级五个专业基地。医院妊娠糖尿病诊治、妇科宫颈机能不全治疗,为全国先进行列;妇科腹腔镜手术、复发性流产门诊等属山西领先;我院郎景和院士工作站为“山西省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特聘全国一流专家8名,每月定期来诊,立足太原,服务山西,辐射天津、内蒙等六省市;危重新生儿院前急救转运,服务全市及周边2小时范围内的地市。
医院新院区位于万柏林、晋源区结合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计委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净用地250亩,总建筑面积19.3万㎡,总投资约12.76亿元,设置床位1000张。预计2019年7月正式开诊,将满足全市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的医疗保健需求。
为保障新院区正常运营,建设高素质的医疗卫生队伍,进一步推动医院跨越发展,更好的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经院党委会研究并报请太原市卫健委同意,拟招聘儿科医师、 产科医师等26个岗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与注重科学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18日 (周末除外)
早8:00--下午5:30
报名地点: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楼一层大厅(医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南内环街149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51-5620809
2、报考人员携带本人简历、二代身份证、证明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明)、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招聘人员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招聘人员登记表》和毕业证明模板在太原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公共邮箱下载(邮箱:fyrskzp@126.com,密码:5620809 ,在邮箱-文件中心-临时存储处下载)。
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个人简历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4、招聘过程中我院将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方式与应聘人员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二)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
(三)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在院内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微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反映,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科室、分管部门对试用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报太原市卫健委备案,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待遇
1、试用期合格的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按照太原市妇幼保健院编外聘用人员的相关待遇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取暖费、年终一次性奖励、年度免费体检、外出进修培训等待遇。
2、2018年以后首次就业的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学(不含境内)和“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紧缺专业的本科生,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助;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给予1200元、1000元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