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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

2019年忻州市神池县特岗全科医生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19-11-21
11月25日至11月29日
现场报名
神池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卫生和社会工作
0350--4243075

根据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做好2019年度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忻卫健办函〔2019〕139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医改办《关于印发<山西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卫人发〔2018〕1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决定,拟为神池县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3名。为确保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核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名额

  我县招聘特岗全科医生3人,具体分配名额详见《2019年神池县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岗位表》(附件1)。到乡镇履约服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报名参加招聘可不受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名额限制。

  四、招聘对象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的招聘对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自愿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做贡献;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特岗全科医生工作;

  4.年龄和户籍要求:男,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4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女,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2019年10月31日前具有神池县户籍。

  5.学历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

  6.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专业为临床、中医类(包括中医和中西医结合)。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从事临床诊疗工作2年及以上。

  由县级医疗集团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职全科医生,不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的特岗全科医生范畴。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在编人员聘用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后,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根据省卫生和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省医改办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卫人发〔2018〕10号)文件精神,2019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组的全程监督下由县人社局、卫健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各环节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如下:

  (一)发布招聘方案。在神池县人民政府网、神池县卫健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及方案,报名者可自行下载《2019年神池县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附件2)。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11月25日至11月29日

  报名地点:神池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咨询电话:0350--4243075

  2.资格审核(11月25日至11月29日)

  报名特岗全科医生须提供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大中专毕业证、医师执业证、全科医生执业证及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由本人填写《2019年神池县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并张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同时须另行提供同版2寸彩色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由神池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神池县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组织考试,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拟定12月)

  1.笔试

  笔试委托异地人事考试机构承办。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和医学基础知识(70分)。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考核及面试

  本次考试的考核审查由领导组组织专人进行。纪委监委纪检组全程参与。

  根据学历、执业(助理)医师取得及临床实践时间、获奖情况进行适当赋分,计入综合成绩。

  ①学历赋分,第一学历大学本科毕业得3分,大专毕业得2分,中专毕业得1分。

  ②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获取时间赋分,获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截止考核时间算起,每满一整月得0.1分,每满一年时间得1.2分;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加1分;执业医师资格的另加2分。

  ③获奖情况赋分,主要考核与专业技术相关的奖励情况,其余与专业技术无关奖励情况不进行考核。在工作中,获取1个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奖励(或奖状)得1分,市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奖励(或奖状)得2分,省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奖励(或奖状)得3分,以原始获奖凭证为依据,必要时进行真实性调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资格审查加分。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政府网站公示后,报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不进行笔试,经审核合格,进入考核及面试程序。

  (四)组织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由神池县2019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及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级医疗集团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六、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与县级医疗集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确保特岗全科医生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要为特岗全科医生解决工作、培训的差旅费用,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承担签约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

  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级财政共同承担。2019年度中央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万元,根据特岗全科医生实际招聘人数拨付(具体时间从招聘到岗之日计算),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工资支出、社会保险待遇等。

  (二)教育培训。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县级医疗集团应当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每月对特岗全科医生集中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定期组织特岗全科医生赴外地培训。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参加远程培训。

  (三)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不作要求,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

  (四)服务期满安置。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对于聘期内4年考核合格,又自愿与所聘县级医疗集团续签5年及以上乡镇卫生院岗位服务协议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特岗全科医生,纳入在编人员管理,并可聘任到领导岗位;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当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五)其他事项。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未满4年的,或未在应聘时指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的,不享受本方案相关政策。

  七、纪律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八、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由神池县纪委第七派驻纪检组监督,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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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神池县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docx

        2019年神池县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岗位.docx

  神池县2019年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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