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为建设“三个新绛”“做好五篇文章”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运城市引进高端人才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为全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部分高素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引进人才岗位和计划
引进人才具体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见附件《新绛县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引进人才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境内本科须2B及以上)。
3、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全日制本科生。
4、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较强的沟通能力、创新意识。
4、具备引进人才要求的专业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2020年10月17日前,在新绛县机关事业单位已就业的人员。
应聘者不得报考在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引进人才办法和程序
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在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按下列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0月17日,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zhou.gov.cn)发布新绛县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3日8:00—10月27日18:00。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报考岗位(博士研究生、双一流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不选择报考岗位),并连同以下资料扫描压缩后,发送至rsg7532670@163.com(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报名资料:
(1)《新绛县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
(3)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4)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材料。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学历取得时间、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应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初审拟于10月29日前进行,审核结果及时反馈报名人员,复审与考察一并进行。
(四)考核、面试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受计划岗位限制,直接考核引进。
2、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境内本科须2B及以上)和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全日制本科生,采取面试方式引进,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素质、业务潜能等方面。
根据考核、面试结果,依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体检合格者(含因怀孕未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人员)列入考察人选范围。
2、考察:考察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同时对引进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按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拟定引进人才人选并报县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研究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引进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并核发《新绛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聘用审批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引进人才聘用后,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限须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辞职、调动,违反服务期限规定的,责任自负。
五、纪律要求
新绛县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承办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原则,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从事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或用人单位负责人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的,要实行回避。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引进人才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
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9-7532670
监督电话:
新绛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359-7912380
本方案由县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引进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县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2020年新绛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x.docx
新绛县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