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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元市第十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30
网络报名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集聚更多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助力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广组通〔2016〕144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开展第十二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46名,其中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126名、企业公开招聘20名,详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广元市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个别特殊的人才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失信人员在记录期内的。


  6.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先后采用“一站式”引进和公开考核招聘两种方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组建招才引智宣讲小组,分别到甘肃兰州、四川成都、陕西西安、重庆等省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宣讲活动。


  (一)赴兰州“一站式”引进


  在兰州市高校开展引才宣讲活动期间,对部分事业单位岗位实行现场报名考核、签约引进。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只能选择1个岗位。


  (1)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18:00。报名网站为广元人才网人才引进报名系统(www.cbrcw.com/Introduction)。


  报名者需认真阅读本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按网络提示要求使用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报名,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图片,要求本硕专业一致的同时上传本科毕业生证书及学位证书图片。所有电子照片、图片均要求为jpg格式,200KB以下。


  信息提交后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送短信邀请通知,接到通知的考生携带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件(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参加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有效报名期内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2)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参加考核。


  兰州大学专场报名时间为11月12日15:00-18:00,宣讲活动及现场报名地点为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西北师范大学专场报名时间为11月13日9:00-12:00,宣讲活动及现场报名地点为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中心一楼综合事务大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报名者携带的证件(资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公告及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


  2.考核。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时间为11月14日,具体安排见通知书。考核全过程实施封闭式管理。若岗位报名人数过多,则增加笔试环节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当日,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根据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原则,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考核成绩低于70分(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引进。


  (二)公开考核招聘


  赴兰州“一站式”引进工作完成后,在广元市城区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一站式”引进中的空缺岗位经发布补充公告后一并纳入。


  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18:00。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与“一站式”引进网上报名一致。


  2.资格审查。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发送邀请通知。接到邀请通知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领取准考证参加考核。


  3.考核。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采用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若岗位报名人数过多,则增加笔试环节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成绩低于70分(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引进。


  (三)后续环节


  “一站式”引进和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完成后,及时开展考察、调剂、体检、聘用等工作。


  1.考察。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的匹配情况。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引进。市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和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调剂。对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等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缺额,根据考生愿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或相近的差额考生中依次调剂。


  3.体检。由市县组织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组工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广元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企业招聘。企业招聘岗位按以上“一站式”引进方式进行,只采用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自行灵活组织。


  四、政策待遇


  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公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主要享受的政策待遇有:


  (一)安家补助。一次性给予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博士研究生15万元、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硕士研究生8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最低服务年限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并缴纳违约金。


  (二)工作补助。在广工作期间,按月发给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博士研究生1000元/人·月、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硕士研究生500元/人·月的工作补助,期限5年。


  (三)编制管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坚持有编占编、无编调编的原则,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实行单列管理;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英才编制”管理,在市人才交流中心设“英才编制”库,按照有关程序可将其纳入“英才编制”库管理。


  (四)岗位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七级、八级B类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工作中表现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应条件的,按规定可提拔重用或调任为公务员。


  五、特别提示


  (一)人才引进整个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及时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管理始终,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责任自负。


  六、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广元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公告同时在广元组工网www.gyzzb.gov.cn,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rsj.cngy.gov.cn,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e21cn.com,广元人才网www.cbrcw.com发布,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9-12380、3263265,咨询电话:0839-3314757。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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