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全县乡镇卫生院急需紧缺医疗卫生类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按照《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凉山州财政局关于调整并整改使用佛山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根据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凉山州深度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凉卫办发〔2019〕10号)、《凉山州人民政府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佛山)对口凉山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凉府发〔2018〕22号)文件精神,利用调整并整改使用的2019年度佛山人才聘用专项资金,公开为全县19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1.唯才是用,人尽其才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
3.引才、留才并重的原则。
4.考核与激励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要求
本次共招聘31名基层医疗卫生类专业人才,具体职位及专业要求详见《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严谨,为人正派,品行良好。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应届),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以岗位要求表为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6月8日以前出生)60岁及以下(1960年6月8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须具有初级(技师及执业医师)职称。
(七)具有较丰富的临床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解决较为复杂疑难的医疗卫生技术问题。
(八)能引领和带动基层乡镇(中心)卫生院诊疗技术进步和基本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提升。
(九)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累计工作不少于5年。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3.农村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服务期限未满的;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尿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6月19日(09:00至11:30,15:00至17:00)。
2.报名地点:普格县卫生健康局会议室(普格县中坝路6号卫生健康局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3.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需在报名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白底)3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本科生还需提供学位证)、执业证以及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学信网上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3份、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3份和相关招聘条件审定证明。
具有上述相关手续后,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名后由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考生作必要的解释答复。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加入指定微信群,后续面试信息将在群内通知。
聘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应聘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造成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4.面试
所有符合招聘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请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加入指定微信群,后续面试信息将在群内通知。
(1)面试形式:专业化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微信群通知。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和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以张榜方式向考生及社会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方式:
体检在县级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还需进行尿检。初次体(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尿)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县人社局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参加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六、政审
由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进行政审。
七、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报经县人社部门,并由县人社部门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聘用。聘用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由县卫生健康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人才书面协议。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工作任务、劳动纪律、工作条件、考核办法、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违约责任等权利和义务。
九、聘用结果备案和聘用
聘用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向县人社局备案聘用结果,并向县人社局提供备案报告和《普格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人才公开聘用结果备案花名册》,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办理人员聘用手续,为聘用人员兑现工资待遇等。聘用人员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全部实行承诺制,一经聘用,必须保证在聘用单位服务期满1年后方可调离。违约聘用人员纳入诚信体系,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聘用后领取全额工资1倍的违约金。
十、聘用服务期限
通过合同约定,合同签定后实行押证(执业资格证)制度,服务年限为1年(因身体疾病等特殊原因除外)。
所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年薪制,年薪含社会工资、保险、交通、餐食、出差、培训等一切福利待遇。
1.DR诊断技术人员具有医师职称的,年薪120000元。
2.医学检验技术人员具有技师职称,年薪72000元。
3.从事临床诊疗工作执业医师,年薪72000元。
十二、付薪方式
签订聘用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年薪10%,其余部分综合考勤、业绩、带动效益等情况进行考核合格后按月发放
本次基层卫生人才聘用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34-4773485(普格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13378376861。
监督电话:15196156155(县纪委监委派驻宣传纪检组长)
2020年普格县卫生健康局公开聘用基层医疗卫生类专业人才岗位条件表a.docx
普格县基层医疗卫生类专业人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