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宁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nan.gov.cn/)上发布):
一、考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采用两种办法:一是现场考核,专业为主,特长优先,择优聘用;二是双向选择,带薪实习。
二、考核聘用岗位、名额、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考核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考核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5、考核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应聘人员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范围及所需知识技能等具体条件详见《宁南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聘用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核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应聘人员年龄、各类证书取得时间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时间点计算,截止日期统一为2020年11月10日(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各类证书的时间可放宽到2021年7月31日)。
三、考核聘用的程序
(一)报名
本次引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请密切关注网络报名进展情况,并按工作人员的通知进行资格复审等,不按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自引才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者可将报名资料(图片或文档)及联系方式,发送至相应岗位的报名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岗位编码”;招聘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签订意向性协议。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17:30。网络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好的《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第二批引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
2、有效二代身份证扫描件1份;
3、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鲜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1份;
4、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生就业处鲜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扫描件1份,往届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加盖鲜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复印件扫描件1份;
5、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均需原件扫描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1份);出国留学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认证原件扫描件1份;
6、如有其它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证书、奖状等,请提供原件扫描件1份。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考核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应与《一览表》中的资格条件一一对应,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审查和聘任时县人社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的方式
1、考核形式
本次考核采取面谈、面试、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方式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政策、报名人数情况与岗位需要自行确定)。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签订协议人员
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协议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签订协议人员,加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长生(有省级证书和专业证书)、优秀大学生、凉山籍应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确定为签订协议人员。
3、签订协议书
经确定的签订协议人员,必须和考核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等协议。协议中应注明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有毁约情形的,毁约方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体检
已签订协议人员等额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考核聘用单位负责政审。其中2021年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政审材料。凡是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凡考核、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宁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nan.gov.cn/)“通知公告”上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服务期至少5年(服务期限每少一年缴纳违约叁万元),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到县外。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服务期未满5年就辞聘的,五年内不得再参加宁南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核)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核聘用各环节中需要公布的信息,宁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nan.gov.cn/)“通知公告”上发布。
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如果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该应聘人员。
五、纪律及监督
在考核聘用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聘用工作在宁南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委和考核聘用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4572217
监督电话:宁南县纪委监委0834-4573474
2020年下半年宁南县公开考核聘用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b.xls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