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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

2020年泸州市纳溪区交通运输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5
现场报名
纳溪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纳溪区政府大院内,综合楼三楼)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泸州市纳溪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市纳溪区公路应急保通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性质


  此次招聘的4名工作人员,均属临聘人员性质,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年龄:1984年3月31日——200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学历及相关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初级技术资格及以上,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专业和技术资格不限。


  (五)专业要求:公路运输与管理、公路监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公路工程管理、公路工程造价管理、道路养护与管理、道桥工程施工、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测绘工程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吸毒史,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适宜报考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纳溪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纳溪区政府大院内,综合楼三楼),报名咨询电话:0830-4281327,联系人:杨老师。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材料。


  (1)《泸州市纳溪区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提交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只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面试成绩或面谈结果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由纳溪区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纳溪区交通运输局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审查其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政治思想、个人诚信、道德品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岗位要求;调查应聘人员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发现虽符合应聘条件但德才表现差、有违纪违法记录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如有递补对象,由纳溪区交通运输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联系电话:0830-4281960)。


  八、签约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正常发放薪酬。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依法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即按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方案及薪酬标准”聘用到相应岗位,年薪酬6-8万元(含政策性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按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其余福利待遇参照单位同类人员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公告由纳溪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三)其他有关事项将随时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人事招聘版块栏目(http://www.naxi.gov.cn/zw/rsxx/rszk/)公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泸州市纳溪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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