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应聘者必须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时间计算至2021年1月28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6日开始报名(上午9:30-11:00,下午2:30-5:00,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28日上午11:00)。
2.报名地点: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泸州市忠山路二段33号,致知楼315室)。联系电话:0830-3125340。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泸州高级中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和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同底照2张。
温馨提示:现场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若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持现场资格确认当天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
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招聘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忠山校区)
若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2:1,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温馨提示:面试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若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持面试当天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规定执行。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学校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考核
招聘学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和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占编聘用手续。
(七)有关问题说明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岗位实行评聘分开。招聘解释权归属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30-3193863(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科)。
监督电话:0830-3104697(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监察组)
2021年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b.doc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