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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恩施高新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关于做好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133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综合执法局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综合服务中心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恩施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7.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详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附件2);


  6.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zrsj/gggs/jgsydwzkgg/)和恩施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enshi.gov.cn/)面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将填写完整的《2020年恩施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底色为蓝色或者红色,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20KB以下,以身份证号码命名)传至报名邮箱:eszgxq@sina.com,咨询电话:0718-8444961。


  2.邮件接收时间:2020年7月29日上午8:30至2020年8月6日下午17:30。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网上报名提交报名表,必须以考生姓名命名加岗位代码一并上传至指定的报名邮箱内。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能再填报其他岗位。


  (5)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错误填报相关信息造成的不良后果概由考生本人承担。


  (6)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报名表,提前或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名表,一律视为无效。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0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报名前取得。


  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保留该岗位。


  2.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认真填写《2020年恩施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招聘单位将依据考生投递邮件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可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如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则不能再填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恩施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enshi.gov.cn/)发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不再单独通知考生。


  3.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准,专业类别所包含专业以《湖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


  四、测试


  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测试总成绩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实行百分制,占测试总成绩的40%;面试实行百分制,占测试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及笔试成绩在恩施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enshi.gov.cn/)另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中载明。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


  1.面试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生根据恩施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实施。根据笔试成绩,在恩施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enshi.gov.cn/)发布面试公告。考生根据公告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具体面试工作按《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恩施州人社发〔2013〕65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0〕22号)规定执行。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需要调整考试时间、地点的,在恩施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enshi.gov.cn/)发布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同一岗位应聘者的测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应聘对象测试成绩达到60分才能纳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对结果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以及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况。有工作经历的同志,应到原工作单位进行深入考察;对应届毕业生应到毕业学校进行考察,对学校毕业后未就业期间的表现要做重点考察。因考生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则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规依次递补。


  六、公示


  州委恩施高新区工委在听取招聘工作情况汇报,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测试、考察、体检及可能影响聘用因素等情况的基础上,依规审慎确定拟聘对象并报州人社局。


  拟聘对象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结果备案、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以州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已与相关单位签订人事(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单位辞职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在确认拟聘对象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执行),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备案和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如下: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zrsj/gggs/jgsydwzkgg/)和恩施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ensh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恩施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ensh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资格审查、测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8444961


  监督举报电话:0718-8433616


 

2020年恩施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g.xls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g.docx

2020年恩施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g.xls


  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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