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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04
2019年8月8日8:00至13日16:00
网络报名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加大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力度,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我市2019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主要为市级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公开选调职位主要为区级机关(单位)科级领导职务。因工作急需的个别处级领导职务也纳入遴选选调范围。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公开遴选对象为本市区级以下机关和市级机关所属处级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除选调生外,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和服务期内的艰苦边远职位公务员应在服务岗位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


  3.上一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现担任与公开遴选职位相当层次的职务或相应职级。


  5.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公开选调


  公开选调对象为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现担任与公开选调职位相当层次的职务。其中,报名处级领导职务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报名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根据单位需求,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


  3.上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任职资历等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满任职试用期的。


  6.遴选选调后可能形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步骤


  报名人员从2019年8月8日起,登录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专题网站(网址:http://gkxd.hrss.tj.gov.cn),查询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如有疑问可直接与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联系。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8日8:00至1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在填写详细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报名推荐表》,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后,再进行报名提交。


  未开考职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并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


  改报时间为:8月15日10:00至16日16:00。


  报名结束后,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机关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分别确定笔试开考比例、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差额考察比例等,并统一对外公布,同时视情况调整职位计划。


  2.资格审查。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机关应在网上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8月21日9:00起,登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24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8月30日8:00以后,报名人员可登录专题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与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


  (三)资格复审及综合评价


  8月30日至9月9日,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机关组织实施报名人员资格复审和综合评价工作。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机关另行通知。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其他与报名资格有关的材料,同时提交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报名推荐表》原件等。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下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由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根据需要,在报名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综合评价。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需向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提交本人近2年的工作业绩报告(连同电子版),字数在2000字以内。业绩报告须经单位审核盖章。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结合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报告,采取面谈、查看资料、向报名人员原单位及相关部门核实了解等方式,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岗位匹配度、经历业绩情况进行评价,并按百分制量化评分。


  (四)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由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注重对参加人员能力素质、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察了解。


  2.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9月14日(周六),地点由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人员


  笔试成绩、综合评价、面试成绩按照3:3: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职位计划人数较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测评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将于9月下旬公布,报名人员可登录专题网站查询。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公开选调机关应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体检,公开遴选机关可根据职位需要决定是否组织体检。


  2.组织考察。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专题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或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资格。经研究确无合适人员的,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该职位可以空缺。


  考务咨询电话:23394926


  网站咨询电话:23314295


  政策咨询、监督电话:83603147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19年8月7日

天津市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天津市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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