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我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0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
具有河西区户籍,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8年7月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作;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刑事处罚记录;
4、具备较好的学习能力、工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各类日常办公软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职责
为行政审批服务提供辅助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台接待、咨询帮办(含线上咨询)、行政后勤、会务服务、设备维护等工作。
五、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基本工资参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定(2017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2050元),并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调整。薪酬包括基本工资3100元/月、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试用期内基本工资按2050元/月标准发放,试用期结束决定录用的,补齐试用期内五险一金。社会保险金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纳部分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7月20日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
报名、缴费时间:2018年7月23日9:00至2018年7月29日17:00,笔试服务费每人45元。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8月2日9:00至2018年8月3日24:00。
笔试时间:2018年8月4日(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8年8月8日9:00开始
(四)现场资格审核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须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报名登记表(下载打印)、学信网注册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网上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
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因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可从本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8月13日 9:00—11:30
资格审核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地点:河西区九龙路58号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8年8月16日9:00至2018年8月17日24:00。
面试时间:2018年8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8月22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五)体检与考察
考察和原件审核。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原件审核。对经审核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招聘职位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个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公告为准。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电话:23266305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00
天津市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