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推动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政治觉悟高、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社区干部队伍,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编制外社区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报考条件
1.精河县非农业户籍(不含兵团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年龄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即1972年10月16日至2002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
4.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6.高中及以上学历;
7.所有报考人员需服从调剂;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有符合报考岗位所需其它全部条件;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已经在精河县范围内的编制外工作人员(县聘)或被开除、辞职、辞退的编制外工作人员(县聘);
7.其他规定不得录用人员不予报考。
二、招聘程序
㈠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6日10:30至2020年10月22日下午19: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精河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服务所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精河镇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区工作人员报名及政审表》、蓝底2寸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学信网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㈡资格审查及政审
资格审查及政审工作由精河镇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及政审与报名同时进行,考生须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通过资格审查及政审的考生,于2020年10月23日12:00后到精河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服务所领取笔试准考证。
㈢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
3.笔试要求: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二代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到达的,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于2020年10月25日12:00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精河镇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公布。进入面试考生于10月25日16:00到精河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服务所领取面试通知单。
㈣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10月26日,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根据面试总体情况由精河镇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公布。面试成绩达到精河镇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区工作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本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
4.考生需在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候考。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参加面试时,考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㈤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2日。
㈥体检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精河镇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一日内提出,经精河镇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职位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本职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体检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4日;体检结果于2020年11月5日20:00公布。
㈦公示
由精河镇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经精河镇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通过“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时间:2020年11月6日--2020年11月13日
㈧聘用、工资待遇与管理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镇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于面向社会招聘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管员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满后正式进入社区工作者序列。
2.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参照精河县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核算发放,受聘期间,按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其中依法应由受聘方缴纳的部分,从受聘人员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社区工作者一律实行聘用制,聘期为一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晋升渠道:优秀社区工作者经组织推荐,参加自治区专项招录考试;在编制限额内,每年拿出一定比例岗位面向现有社区工作者进行定向招聘。其中,事业编空岗,优先面向现有社区工作者招聘。加大社区工作者的交流任职,确保优秀人才人尽其用。经组织考察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可直接任命或依法选举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三、监督及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由精河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并在“网上精河”(http://www.xjjh.gov.cn/)上发布相关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精河镇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9-5336225
监督电话:0909-5330464
精河镇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区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