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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招聘医疗卫生人员通告

发布时间:2020-11-2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医疗卫生人员8人,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及专业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7.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所学专业对口。


  8.户口不限。


  9.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曾被所在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③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④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岗位。


  ⑤列入克拉玛依市自然人失信黑名单的人员。


  ⑥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人员8人,岗位、专业详见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上午10:00至12月1日下午17:00,报名采取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将所需的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312053424@qq.com。


  报名与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


  1、填写发送《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部分岗位所需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应材料;


  3、部分岗位所需工作经历证明;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核测试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考核测试,考核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990-6864188


  纪律监督电话:0990-6223292

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v.doc

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表v.xlsx


  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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