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伊犁州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伊犁州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2名。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端正;
(三)户籍不限;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政治可靠、听从指挥,热爱公安工作;
(七)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8月12日--23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下载《伊犁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至报名地点。
每人可报一个岗位,并填写是否服从岗位调剂,同意调剂的将在征求本人意见后,进行岗位调整。
3、报名地点:伊犁州公安局政治部523办公室(伊宁市南环路1号)。
4、考试环节: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总成绩计分方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入围对象。
入围对象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只作为达标测试,不计入总成绩。
职位表备注栏中标注有“退伍军人加分”的岗位,报考该职位的退伍军人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
考试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时统一通知。
5、考察环节: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伊犁州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6、体检环节: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7、聘用。签订劳务合同聘用上岗。
四、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工资参照事业编制管理岗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津补贴。
(二)福利待遇
1、缴纳“六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
2、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假期;
3、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4、享受每年工会福利待遇。
(三)职业前景
1、实行层级化管理,根据工作年限和层级档次形成工资成长机制。
2、在招录人民警察或公安机关事业编制人员时,可设置部分岗位面向警务辅助人员开展招录。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警务人员给子表彰和奖励。
4、对表现突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辅警,可视情况安排至管理岗位。
五、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伊犁州公安局:0999-8063075、0999-8063088
监督电话: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99-8063095
本简章由伊犁州公安局负责解释。
伊犁州公安局
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