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数量
结合各地(市)和区直有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区党委编办核编,2019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考计划招考32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各地(市)基层事业单位818人(拉萨市82人,日喀则市261人,山南市59人,林芝市83人,昌都市109人,那曲市125人,阿里地区99人);教育系统2200人;区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区直事业单位198人。
二、招考对象
(一)我区生源2019年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往届符合招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二)我区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四)我区生源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五)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生源高校毕业生。
(六)其他符合自治区招考主管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3年6月10日—2001年6月10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78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自治区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2019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考考试笔试分两次举行,时间分别为2019年6月29日(教育系统相关职位)和2019年7月13日(其他事业单位相关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允许报考教育系统教师职位。
(三)医护类专业毕业生只允许报考医护类相关职位。
(四)“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考。
(五)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考。
(六)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从西藏入伍并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七)根据用人单位要求,部分招考职位笔试合格后须参加专业测试(详见西藏自治区2019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考职位计划表)。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9:30—6月14日18:30。
(二)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 //hrss.xizang.gov.cn),点击“西藏自治区2019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考报名入口”,按报名流程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核
1.由招考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和考生报名同步进行,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2.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四)网上下载准考证
参加6月29日考试的考生于2019年6月25日—28日,参加7月13日考试的考生于2019年7月9日—12日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 //hrss.xizang.gov.cn),使用电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须知
1.考生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考指南》,熟悉报考流程,按照《报考指南》要求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下载并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须认真严肃选择报考职位、考试时间和考区,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费
此次招考免收报名费。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教育系统职位笔试时间拟安排为2019年6月29日上午,9:30—1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1:00—13:00 综合应用能力(专业)。
其他事业单位职位笔试时间拟安排为2019年7月13日上午,9:3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1:00—13:00综合应用能力(专业)。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两科,按照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藏医药护理类(Z类)六类。各招考职位对应考试科目详见《西藏自治区2019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招考计划表》。
此次笔试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间为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专业)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两科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考生按要求交卷离场。
1.综合管理类(A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主要测查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运用、数量分析、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3.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类)》主要测查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数据加工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4.中小学教师类(D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主要测查与中小学教师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综合应用能力(专业)》是针对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
5.医疗卫生类(E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医疗卫生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由医学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知识部分占比60%,所有应试人员必答;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占比40%,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含口腔、康复)、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含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管理(含卫生检验)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设定的类别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6.藏医药护理类(Z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Z类)》主要测查与藏医(药)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藏医(药)、藏医护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由藏医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藏医基础知识部分占比60%,所有应试人员必答;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占比40%,具体分为藏医(药)、藏医护理(藏医学专业知识占50%、现代医学护理学知识占50%)两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设定的类别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三)考区设置
此次招考笔试共设9个考区。其中,区内考区7个: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区外考区2个:咸阳、成都。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总成绩合成
在两科总分300分的基础上,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30%,综合应用能力(专业)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0%×300+综合应用能力÷150×70%×300);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直接加分。
(五)加分政策
1.对在校就读期间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获得一项(次)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获得两项(次)及以上的,每次再各加5分,但笔试总成绩累积加分不得超过20分。
2.对被评为2019年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中符合报考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条件的直系子女予以加分。其中,县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5分;地(市)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10分;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 家庭直系子女加15分。对被评为两项(次)以上“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3.对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累积加分不得超过3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19年6月25日前将本人或家庭获奖相关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其中,经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到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599552);被评为2019年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直系子女到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377104)。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获奖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加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加分值等信息准确无误后,务必于7月10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和加分情况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第一批公开招考已提交资料的考生无需重复申报)。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考察政审
考生在报到和资格复审前,须填写《西藏自治区2019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对考察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坚决不予录用。
八、体检
(一)报考幼教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家庭困难的考生,凭民政部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免收体检费。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体检。
九、资格复审和派遣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报考幼教职位体检合格的考生和报考其他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审和报到
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考生,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诚信报考承诺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西藏自治区2019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和《诚信报考承诺书》从本次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拟录用人员报到时,区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经复审,考察政审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组织派遣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
(三)录用派遣
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区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负责办理派遣等相关手续。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和题型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编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年版》执行,考生可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并打印。
咨询电话:0891-6651101、6651102、6651103、6651105、6651106。
咨询时间:2019年6月10日9:30-6月14日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