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宣办发〔2014〕65号)和《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聘用人员业务办理程序的通知》(宣办发〔2016〕68号)文件精神,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拟计划公开招聘10名行政执法协勤,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5.自愿从事所报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行政执法相关学习工作经验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5.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录用时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实施方案,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至12月9日。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其他渠道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不按照本次招聘公告提供报名材料的人员不能进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12月11日下午17:30。报名地址: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人事股,咨询电话0874—7206196。
3.报名材料:
(1)宣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各一份;
(2)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查原件收复印件,下同);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属复退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证》。
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是否有不符合报考情形。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现场签订承诺书。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招录考试
1.此次招录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
(1)主要内容为:应试者与工作岗位的匹配程度,是否适应执法工作,需要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由工作人员通知,面试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入场。
(3)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规定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进行吸毒史排查。入围体检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者,以学历高者优先获得体检资格,若学历再相同、则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该岗位综合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获得体检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等有关要求进行。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现象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六)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按程序研究决定后,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组织招聘人员培训后上岗。
五、招聘岗位待遇及管理方式
(一)招聘人员待遇。本次招聘综合执法协勤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000元。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按照宣政办发〔2017〕107号文件财政保障标准执行,待遇为3600元/月/人(含五险),并按有关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二)招聘人员管理方式。此次招聘职位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可以续聘。合同制人员不转人事档案。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劳动人事关系。
(三)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关系。
六、纪律及监督
(一)考试工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二)本次招聘公告由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宣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计划表
2.宣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