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龙陵县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工作人员4名,其中,3名主要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1人为驾驶员(限男性)。现将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公开招聘临时性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学历:报考不动产登记岗位的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驾驶员岗位的人员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2、户口及年龄:龙陵县户口,35周岁以下。
3、道德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4、基本素质: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善于学习,服务意识较强;爱岗敬业,热爱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其他要求: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有不动产登记相关经验的人员优先;报考人员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条件可适当放宽;报考驾驶员岗位的人员应取得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有一年以上的实际驾龄。
三、工资待遇
一经录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2100元/月。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临时性工作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一份(相关表格在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综合办公室领取或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驾驶员岗位的人员应同时提交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录取办法
1、报考不动产登记岗位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需参加招聘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不动产登记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报考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需参加招聘面试和实际操作。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成绩×50%。
3、考生名单和笔试(面试)及实际操作时间在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公告栏另行通知。
4、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期无异议后,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凡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根据体检结果,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6、公示结束后,未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7日。
2、报名地点: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综合办公室(龙陵县龙华社区龙华路东段)。
联系电话:0875-6121619。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