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本科及以上学历(独立学院和民办学院除外),报考其它岗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须在本县乡镇中小学校任教满6年及以上;
(四)报考高中岗位的最一步改善局直学校教师专业结构,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经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选调部分优秀乡村教师到局直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一)昌宁一中4个:语文岗、数学岗、物理岗、化学岗各1个。
(二)昌宁二中7个:语文岗、物理岗、地理岗各1个,数学岗、英语岗各2个。
(三)昌宁思源实验学校14个:初中部语文岗3个、数学岗2个、英语岗1个、物理岗2个、化学岗1个、生物岗1个、信息技术岗1个;小学部语文岗1个、数学岗2个。
(四)昌宁第一示范小学3个:语文岗2个、数学岗1个。
二、选调范围
全县中小学在编在岗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乡村学校(不含局直学校)教师。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报考高中岗位的具有全日制高学历专业必须与岗位需求专业一致,报考其它岗位的必须与所学专业或近三年任教学段、学科相一致,教学业绩按任教学科计算,报考岗位与实际教学科目不匹配的无业绩得分;
(五)具备与报考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
(六)转正定级以来履职考核和师德师风评议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七)自愿承担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高评低聘风险。
四、选调方式
(一)高中教师选调
分为专业闭卷笔试、用人单位考察、课堂教学测评、综合评价确定人选四个环节。
1.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进行专业闭卷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
2.县教育体育局确定笔试合格人员,最低合格成绩为卷面总分的70%,用人学校到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任教学校进行考察,并按岗位数1:2确定进入课堂教学测评人选;
3.用人学校组成专业评审组,对测评人选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4.按笔试成绩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选调人员。
(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选调
分为教学业绩量化、专业闭卷笔试、综合评价确定人选三个环节。
1.由县教体局人事股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教研室进行教学业绩量化(教学业绩量化办法见附件);
2.组织专业闭卷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
3.按照教学业绩量化得分与笔试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选调人员。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2019年9月9日,在昌宁县政府门户网站、昌宁教育微信平台发布选调通告。
(二)报名初审。2019年9月9日至15日,由各乡镇中学、中心完小组织报名(报名表到各乡镇中小学领取),学校组成工作组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审。2019年9月16日至17日,9月16日上午11点前各学校将报名表、汇总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近三年任课信息表交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予受理),进行资格复审。
(四)业绩量化。2019年9月18日至19日,由县教育体育局组成教学业绩量化组对报考教师近三年的教学业绩进行量化打分,并公布教学业绩得分。
(五)组织笔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在昌宁县第三中学;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师职业素养(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采取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普通高中岗位语文、数学、英语满分120分,其它岗位满分为100分。
(六)公布成绩。2019年9月21日,公布教师选调考试成绩,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按通告岗位设置数,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选取拟调人员。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依次向右移动小数位数等额确定拟调人员。
(七)考察测评。2019年9月26日前,高中选调教师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和测评组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测评,并将拟调人选报县教育体育局。
(八)拟调公示。2019年9月27日,在昌宁县政府门户网站、昌宁教育微信平台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
六、有关要求
(一)参加选调教师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隐瞒个人真实信息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考试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每名教师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多岗报考者取消选调报考资格。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教师不得参加选调报考;存在师德师风、违纪违法问题或有不良反应正在调查处理的教师不得参加选调报考。
(四)当年内已申请县内乡镇法人学校之间调动的教师不得参加选调报考。
(五)本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教研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5-7130700,0875-7130264。
特此通告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9月9日
附件:
昌宁县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紧缺岗位教师选调教学业绩量化办法
一、量化内容
报考岗位近三年对应学段学科任课教师教学积分位次。
二、量化办法
(一)全县抽测。在全县同年级同科目教师中进行比较,将教师个人积分位次折算为相对位次,根据相对位次计算教师教学业绩。具体计算方法为:年学科教学成绩=51-50×(位次÷全县年级学科教师总数)。其中,跨班级任课教师求取平均值。
(二)乡镇抽测。在乡镇内同年级同科目教师中比较,将教师个人积分位次折算为相对位次,根据相对位次计算教师教学业绩。具体计算方法为:年学科教学成绩=[51-50×(位次÷乡镇年级学科教师总数)]×2÷3。其中,跨班级任课教师求取平均值。
(三)得分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教学业绩总得分=(甲班同科目业绩分+乙班同科目业绩分+……)÷同科目任课班数÷3。
三、量化实施
县教育体育局抽测科目根据报考教师提供的任课信息表,组成量化组进行量化;乡镇抽测科目,由教师所在法人学校提供校长签字确认的业绩材料,由县教育体育局量化评估组进行量化,统一公布报考教师教学业绩得分。
四、几点说明
(一)近三年教学业绩与报考岗位学科学段相一致的为有效业绩,跨学科业绩无效;除九年制学校外跨学段业绩无效,跨年级的对应科目求取平均值。
(二)近三年请产假、事假、病假无业绩的一律不往前追溯,不予扣减计算年限。若被上级部门选派外出培训超过半年以上的相应扣减计算年限。
(三)报考非统测科目的教师,均无业绩分,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调对象。其中法人学校一级领导班子,承担任教科目与报考科目不对应的,以县级抽测年级科目学校集体位次为量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