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审判辅助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牟定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7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司法辅警1名(限定女性)。
(二)财务人员1名。
(三)文秘人员2名。
(四)网络维护管理人员1名。
(五)书记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1.司法辅警岗位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3)具备履行司法辅警职责的工作能力和体能、技能;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公安警察院校、体育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2.财务岗位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
(2)具备从事法院财务辅助岗位的专业技能(有初级会计证或有从业经验者优先聘用)。
3.文秘岗位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2)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操作,具有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有新闻宣传、新媒体运用经历者优先聘用)。
4.网络维护管理岗位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信息技术类相关专业;
(2)熟悉计算机系统结构和软硬件管理,具有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操作维护经验,能够熟练处理计算机、网络软硬件设备常见的各类故障问题。
5.书记员岗位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法律类专业或具有从事书记员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牟定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到牟定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牟定县人民法院编制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2)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军人需提交退伍证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4)近期白底半寸免冠照1张;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原件。
4.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司法辅警考试由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组成。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进行。主要测试内容:100米短跑、800米中长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四项,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岗位所需法律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面试:根据体能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所要求的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员。
2.财务人员、文秘人员、网络维护管理人员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人民法院财务人员岗位、文秘人员岗位、网络维护管理岗位所需的法律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所要求的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员。
3.书记员考试由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组成。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所需的法律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速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计算机中文录入听打速度,测试内容时长为15分钟。速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根据笔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所要求的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根据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员。
(三)体检和政审考察
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的人员由牟定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选,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对拟招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应以聘用,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用工协议,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牟定县人民法院相关岗位工作。
劳务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工资4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存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保险和派遣管理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牟定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牟定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5215046
监督电话:0878-539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