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医院现代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省医改办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云医改办办电〔2017〕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82号)、《关于印发丽江市城市公立医院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丽编办〔2017〕55号)和《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蒗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5份医改配套文件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71号)、《关于印发宁蒗县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编办通〔2018〕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通过考试方式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卫生和健康大会会议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廉政建设,强化执行力度,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实事求是、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重实绩,公平、公开、公正、平等和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同时紧密联系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和医院的实际,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按照职工参与、综合考评、工作需要、组织决定等方式进行。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人事科,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成立由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会、职工代表等组成的监督评审小组。
聘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卫健局有关领导全程参与,负责对竞聘者和竞聘过程的监督评审工作。
(三)成立由院领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卫健局有关领导、工会等组成的考评组,负责对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的考评考核。
四、招聘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请各位考生自行下载《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按照填表要求进行填写,字迹清晰,涂改无效。报名时请考生将报名表一并上交报名点。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忠于医疗卫生事业,工作踏实肯干、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际技能操作要求。
5.身体健康,符合各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6.同等情况下,有医院工作经验的优先。
7.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二)学历要求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岗前培训满3年及以上者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三)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初级(师级)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我县在编在岗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5.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相关资格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六、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老中医院院内)
3.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3日、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
①《身份证》或《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②《毕业证》(应届在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③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资质(资格)证书,护理专业毕业生还未取得护士资格证者可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名,录取完成后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七、招聘方式
(一)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直接对所有应聘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齐全,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测试方式
本次测试采取笔试和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每场面试设5个考官,设1个主考官和4个考官。考官聘请院外专家或抽调医院各学科专家。所有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测试内容
1.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操作,测试工作方案由医院自行制定,上报主管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律检查机关等参与指导和监督。
本次考生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成绩均以100分计算。
2.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成绩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考岗位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以上的人员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技能操作人选。因考生放弃技能操作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按比例进入实际技能操作的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实际技能操作考试。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公告为准)。
(四)技能操作
1.操作方法:对考生的专业操作能力、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参考人员现场随机抽号选取考题,按100分计算。
2.合格分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给予聘用。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5%+技能综合考试成绩×45%)+加分,总成绩均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并通过宁蒗彝族自治县人医院微信公众号、宁蒗视窗、县医院官方网(http://www.nlyzzzxrmyy.com)、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栏公布,公示期为5天。
(2)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综合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技能操作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技能操作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加分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加分计入总成绩,具体如下:
1.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参加岗前培训满3个月以上至1年以下且考核合格的可加3分。
2.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参加岗前培训满1年以上(含1年)至5年以下且考核合格的可加4分。
3.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参加岗前培训满5年(含5年)以上至10年以下且考核合格的可加7分。
4.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参加岗前培训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聘用(免试)。
5.获得国家、省、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荣誉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
6.具有助理医师、技(士)资格证的可加5分,具备初级职称的可加7分,中级职称的可加10分,高级职称的可加15分。
7.受三甲医院专科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者可加10分。
8.如考生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含20分)。
9.达到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岗前培训证明及其生活补助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除参加我院岗前培训人员)。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根据时间安排对各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执业证等原件及加分条件进行复审,再次确认拟聘人员资质条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未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专业技术执业证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总成绩顺延进行复审和考核。考核由医院采用查阅学生档案或听取学校、实习单位意见和岗前业务素质考核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一旦查实有不符合录用情况的将予以取消录用资格。
九、体检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待公示结束后由医院人事科电话通知。
3.体检地点: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健康体检科。
十、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在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宁蒗视窗、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核实时间为3个月)。
十一、审批
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十二、纪律要求
(一)从事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二)违反招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纪律监督工作,由派驻卫健局纪检组及医院纪委负责。
十三、聘用人员管理
(一)录用后由医院人科教科组织岗前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二)合同签订。符合本次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宁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与其签订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合同,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办理合同鉴证手续。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合同期满后仍需续签者,按国家相关实时政策签至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相关退休手续,享受相关退休待遇。如在合同到期时,医院未续签合同或合同期内出现无法履行合同内容的情况,则合同到期自行解约或提前终止合同,解约或提前终止合同医院将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本人。
(三)各类保险缴纳。聘用人员签订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合同后,医院将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以上人员“五险”的缴纳按照社保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人员劳动报酬。聘用人员一经录用或签订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合同,医院将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有关政策执行相关待遇:合同签订后按照医院同级同类人员的定级工资发放工资待遇及按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情况参与所在系列绩效分配。
(五)执业资格要求。录用到本次招聘岗位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录用时无证的,进院后给予3次机会(不间断)考取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执业资格。如在规定时限内没有考取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四、其他事项
(一)如本次如本次招录的部分专业出现无人报考或
或录用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而空岗的情况,可将空岗名额调剂到本次招聘计划内的其它专业录用,具体情况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测试完成后临时召开会议讨论决定。
(二)招聘条件中所有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
(三)聘用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职责。
(四)聘用人员的休假安排,参照用人单位的行业特性及在职在编职工的法定休息休假执行。
(五)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合同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六)本次招聘公告内容及具体招聘工作由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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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