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普洱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教练员队伍建设,促进普洱市体育职业高级中学教育体育事业全面科学发展,为普洱市建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打下坚实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上级部门同意,公开招聘2名教练员,其中,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陀螺教练员1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射弩教练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有关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陀螺教练员1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射弩教练员1名。
(二)专业要求:体育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体育、体育学、竞技体育、体育教学、体育教育训练学、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竞赛组织及相同相近专业。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体育事业,责任心、事业心强,有敬业爱岗精神,乐于奉献;
5.具有扎实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理论基础,具备带队训练的专业技能,掌握运动员招生选材标准,独立开展该项目教学、训练、参赛和队员管理能力;
6.具有参加体育竞赛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体育教学训练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科研能力,或具有运动员专业训练经历、参加或带队参加该项目省级以上比赛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普洱户籍
具体要求如下:
1.非普洱市户籍生源,于2020年4月1日前迁入普洱市各县(区)的,视为普洱市各县(区)户籍可报考。
2.非普洱市户籍到普洱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
3.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就学将户籍迁出到所就学学校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的,视同普洱市户籍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其他原因将户籍迁出的,不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含取得本科学历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博士研究生);
3.2020年7月30日前已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4.2020年7月30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专项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5.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审核
(一)招聘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邮箱报名
(1)报考人员将相关信息、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投到普洱市体育职业高级中学的报名邮箱(petyzx@126.com),经学校初审后按招聘方式和程序另行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应聘。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简历。因个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简历和证明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邮箱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0日。
(3)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将身份证、毕业证、个人推荐表、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打包发至邮箱,待初审通过进入面试前提交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具体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10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普洱市体育职业高级中学办公室(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45号)
(3)由学校安排专人收取报名人员的推荐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信息材料。
(4)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个人推荐表、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参加报名,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须验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
(二)审核
审核方式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考核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运动员经历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按照1:4比例)确定人选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未达到1:3比例的,须按程序报普洱市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超过1:4比例的,按照《普洱市体育中学2020年招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教练员确定考核人员实施细则》进行考核,按照考核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列,前四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资格审核解释权: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面试
(一)面试对象:审核合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公告。
(二)面试方式: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是撰写训练计划和上训练课,训练课在相应的训练场地进行)
(三)面试内容:
1.测试题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保密部门规定和优质原则,组织准备测试题目,提供测试使用,抽取有丰富从业经历和较高专业水平人员在考试当天现场出题(陀螺测试题目2套;射弩测试题目2套),并密封保存,出题工作邀请市人大、市政协进行全程监督。
2.测试项目。撰写训练课时计划:每名考生时间30分钟;上训练课:每名考生时间30分钟。
(四)考场考官
设1个面试考场,设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考官组1个,考官7人(主考官1人,其他考官6人),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主考官为考官小组组长;考官抽调市教育体育系统中职及以上体育专业技术人员(如有特殊考官需求另行联系告知)、业务水平高、有一定带队经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
(五)面试成绩计算:总分100分(其中:撰写训练课时计划30分,上训练课70分),以评委对测试人员评分为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如出现测试成绩相同情况,训练课成绩高者胜出。
(六)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且撰写训练课时计划最低合格分数线为21分、上训练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9分,如有其中一项低于上述标准,均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考人数与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与后续招聘程序的人员,进入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人员名单将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公告5个工作日。
(七)考试地点:普洱市体育职业高级中学
(八)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文档资料:整个招考过程的各个环节凡涉及提交上报审核、网络公告的各类文档、名单等不得使用PDF、PICTURE等进行编辑繁杂的文件类型,应使用Excel等容易编辑、便于运算分析的文件类型,利于各方监督。公开文件不属于保密性质,也不宜锁定。
(十)面试资料:评委评分表、成绩汇总表等有关资料,必须收集整理,留存归档;面试结束后,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十一)有关事项
1.考生在考试当日8:00之前凭身份证准时到候考室进行抽签,工作人员认真核对考生信息,宣布考试纪律要求(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背包、通讯工具等物品应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待考试结束后再领取;备考和候考期间不得吵闹喧哗,不得吸烟,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如已有考生引导出候考室到备考室撰写训练课时计划还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缺考,取消考试资格。
2.候考室内工作人员按以下程序组织考生抽签参加面试
(1)8:20考生代表抽取考试内容(确认密封完整,进入备考室后开封),同时组织考生抽取面试顺序号。
(2)8:30考生根据抽取面试顺序号到指定教室撰写训练课时计划,每名考生时间30分钟(每两名考生之间间隔20分钟)。撰写结束后,引导考生到指定场地上训练课,每名考生上训练课时间30分钟。
(3)考官对考生的训练课时计划和上训练课进行评分。
五、签订协议
招聘程序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为拟签订协议人选,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含普洱市体育职业高级中学特殊招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教练员补充协议书),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
(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被考核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考察不予通过;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和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必须实名反映。
九、递补事项
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市教育体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联系电话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0879—2138573
普洱市体育职业高级中学0879—2304722
联系人:刘老师18987921023
(二)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教练员工资待遇,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与招聘单位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5.有下列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核和聘用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因联系不到应聘人员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作签名情况记录。
(2)公示期7个工作日满后,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作签名情况记录。
十一、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普洱市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邀请市人大、市政协有关人员进行监督。
十二、疫情防控
(一)考生应提前自觉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提交14天内行程信息,申报“云南健康码”,并在报名、资格复审、面试入场处向工作人员提交一份本人真实有效、页面清晰的纸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否则不能进入校园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及面试。
(二)考生进入校园时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37.3℃、“云南健康码”为绿码,方可正常参加报名、资格复审及面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考生,须提供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健康证明方可参加报名、资格复审及面试。“云南健康码”为红码考生,不得参加报名、资格复审及面试,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三)考生在各个招聘环节过程中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除需验明身份时方可摘下口罩,严禁扎堆交流、聚集等待等;发现自身或他人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
1.通讯大数据行程卡
2.云南健康码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普洱市体育职业高级中学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