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曲靖市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1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劣迹;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至2001年9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法学类专业专科或全日制本科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已就业或者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其他不宜从事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 9月9日—9月11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崇德楼616室;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就业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半寸浅灰底免冠正装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本JPG格式、照片名称填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于2019年9月16日-17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三个部分。
1、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等书记员从业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电脑文字录入,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其他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不再递补。
笔试时间及地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进行等额面试的,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地点及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统一组织进入考察的人员体检,费用由本人支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形成岗位空缺的,可进行一次递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报到,签订合同。待遇和保障参照报考单位现有同类人员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全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公告由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 0874-3227958
咨询电话: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874-3227291
曲靖市法院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报名登记表.doc
曲靖市法院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xlsx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 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