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文山市人民医院工作需要,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省内、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所需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拟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请登录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查看《2020年文山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卫生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我州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吸毒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健局指导、协调,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9日—8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文山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凤凰路30号)。
3.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把所需材料邮件到104547222@qq.com,收到邮件后会及时回复考生报名是否成功。
4.报名时须按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2020年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学校相关推荐、自荐材料),需PDF文档,《报名表》1份。
(二)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如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超1: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等于岗位计划数,则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面试内容及时间:面试主要考评应试者的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及仪表气质等方面。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通过查阅考生的档案等进行考核。
2.拟聘用人员的确定。面试的岗位:从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且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市内生源、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按生源仍无法确定拟聘人选的由招聘小组进行现场加试决定。考核的岗位: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三)审核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意向人选,医院与本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后,由人社局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和体检。
1.审核。审核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册、学籍档案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体检。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在州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3.审核与体检时间:审核、体检时间待定,请考生及时登陆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查看相关信息。
审核及体检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按时参加审核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审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招聘岗位考试成绩达60分(含60分)以上的其他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及审核合格的人员将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一)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2629229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0876-2612520
文山市人民医院:0876-2186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