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8日上午08:30
现场报名
昭通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昭阳区公园路72号三楼)
2018年2月12日上午09:00至11:3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云南省公务员调任办法(试行)》(云组发〔2016〕16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务员调任办法(试行)>的通知》(昭组通〔2017〕13号)、《关于做好昭通市2017年公务员集中调任工作的通知》(昭组通〔2017〕69号)的有关规定,中共昭通市委老干部局决定公开调任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任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特点,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
二、调任范围及计划
(一)调任范围
市直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上述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含聘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工勤人员)不在调任范围。
(二)调任岗位及计划数
中共昭通市委老干部局企业离休干部管理科科长(乡科级正职)1名。
三、调任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调任人员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公务员调任办法(试行)》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任职资历
1.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应当在市级事业单位担任七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且任职满2年以上。
2.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在市属国有企业担任中层以上正职领导职务,且任职满2年以上。
3.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调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计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8日。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报名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2月8日以后出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公开调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调任: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或相当层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调任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市委老干部局组织。市委老干部局具体负责对参加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以及报名资料的收集,如公开调任岗位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将不予开考。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2月8日至2月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昭通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昭阳区公园路72号三楼)。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同时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2.报名所需资料
参加报名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昭通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公务员公开调任报名表》《昭通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公务员公开调任报考诚信承诺书》《昭通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公开调任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原件各一份;
(3)相关任职证明复印件材料,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标注“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4)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5张。
3.资格审查
市委老干部局根据调任公告,对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调任岗位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此次调任。
资格审查及个人经历、业绩审核贯穿于调任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调任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对是否参加笔试、面试及后续调任过程进行现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人员,若出现放弃笔试、放弃面试、放弃考察、放弃调任资格等行为,将视为故意扰乱考试秩序、浪费调任资源,一律取消调任资格,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全市范围内公开调任公务员考录。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的视为个人放弃。资格审查期间放弃的,需在2018年2月10日前向昭通市委老干部局提交个人放弃书面说明,联系电话(传真):0870-2120287。
(二)笔试
笔试由市委老干部局具体负责,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调任岗位所涉及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公开调任的考前培训。
1.笔试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2月11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8年2月12日上午09:00至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
3.笔试岗位排名计算。
笔试岗位排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有两人并列第1名,则不再有第2名,后续的排名直接为第3名,岗位的其他排名按此类推。
笔试结束后,由市委老干部局结合岗位笔试情况确定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报考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thrss.gov.cn/)、昭通市老干部工作网(http://www.ztlgb.com/),“红色扎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经历业绩评价
1.根据笔试成绩,按调任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如超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足1:5的,按实际比例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
2.《中共昭通市委老干部局公开调任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报名时提供。
3.经历业绩评价采取集体评价方式,参评人员不少于3人,主要评价参加调任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奖励情况、人岗匹配程度等。
(四)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调任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不足1:3的,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调任计划数的实际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市委老干部局组织,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其中市委老干部局3人,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全市公务员面试考官库内随机抽调4人。
4.命题
面试命题由市委老干部局按照保密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命题。
5.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及体检
1.根据笔试、经历业绩评价、面试成绩之和,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公开调任的笔试、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和考察成绩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考察成绩×10%(每项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根据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调任人员自行承担。
3.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情形时,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按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参加考察人员仍少于调任计划数2倍比例的,则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由后一名人员递补。
4.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调任人选及公示
市委老干部局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考察成绩及体检结果,集体研究决定拟调任人选。拟调任人员按照任前公示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不影响调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对有影响调任问题的,取消调任资格。
拟调任人员将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thrss.gov.cn/)、昭通市老干部工作网(http://www.ztlgb.com/),“红色扎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调任人员审批和公务员登记
调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呈报有关审批材料以及干部档案等其他材料;按规定需要进行离任审计或者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应提供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
调任人员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任职、工资手续;调任人员除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的以外,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按原职级或职称安排工作。调任人员2年内一般不得调整工作岗位,实行任期制的干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调任工作纪律及相关要求
(一)严格调任纪律。报考人员及负责此次公开调任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如在调任工作中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违纪违规行为,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二)强化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调任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本次公开调任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全程进行指导,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870-2120227(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0870-2128956(昭通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三)确保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应适时关注网站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未参加公开调任程序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