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任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4〕21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2〕9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度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市属事业单位及各区、县(市)属事业单位在职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人员,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申报条件控制标准》)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并按本单位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结构比例严格控制申报人数。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员,应具备《实施细则》和《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规定的条件。各地、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在推荐申报时,应根据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进一步细化具体办法。
拟聘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一般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6月。
三、申报程序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的产生,采取事业单位组织竞聘,市级主管部门、各区、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单位必须按照《实施细则》规定要求,公开条件标准,公示竞聘结果,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市直属各主管部门、各事业单位、各区、县(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经审核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材料,按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在规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的申报资格以及事业单位组织竞聘上岗情况进行审核后,报送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
四、材料报送
各地、各部门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公函;
(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1)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
(四)申报表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1份,须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
注:本通知所涉及的文件和表格均可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zjhrss.gov.cn)查询。
请市直各单位、各区、县(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经审核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材料,按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社保局。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6月5日, 逾期不再受理。今后,各地、各部门可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规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将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的拟聘人员直接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社保局。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的申报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凡明显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将不予受理,直接退回申报材料。
市委组织部联系人: 赵国宝 联系电话:85251537
电子邮箱:zgb@sw.hz.gov.cn
市人力社保局联系人:蒋灵峰 联系电话:85252648
电子邮箱: jianglf@rsj.hz.gov.cn
附件:
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