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计划
拟面向全市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具体选调岗位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分析和处理问题以及文字综合、口头表达等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9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参加工作时间2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违规参加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截止时间为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时)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衢州发布、衢州市发改委网站(网址http://fgw.qz.gov.cn)和衢州发改官方微信等公开发布选调公告,按照报名、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公开选调。
1.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至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衢州市发改委人事教育处(衢州市西区三江东路30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706室),联系电话:3085570。
报名材料:《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填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表后,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到现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了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转任交流资格。
2. 资格审查。市发改委根据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1:3,则相应核减选调职位数,核减情况届时将及时公告)。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文字能力等,满分100分。
4.面试。按照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末位得分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者不能进入考察。
5.考察。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百分制总得分。根据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实行差额考察。主要考察人选与岗位的适应度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
6.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7.研究确定。市发改委党委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
8.公示和录用。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人员在衢州市发改委及门户网站、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核不影响选调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转任手续。
四、选调纪律和监督
1.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选调要求,服从选调工作统一安排,不得弄虚作假。
2.参与选调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要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选调方案开展工作。
3.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70-308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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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