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政治素质良好,工作责任心强,热心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执行力;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4.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至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延安路346号)三楼321室。
3.报名资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政审证明(即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联系电话:0575-88037215。
三、录用方式
在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取笔试成绩前3名者进入面试。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开考。
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录用;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酬待遇
工资报酬按照街道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