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绍兴市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环境卫生督查和执法5名;
工程渣土管理3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政治素质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情况,能适应加班、夜班等工作。
2、要求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0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热爱环境卫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和工作执行力。
4、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法律专业或汉语言文学、新闻与传播类专业报名者优先)。
5、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1年及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或绍兴市户籍以上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210室(司狱使前8号),联系电话:85143196。
3.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驾驶证、1寸免冠照片1张。
(二)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随带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证明等原相关证件原件,同时递交1寸免冠近照1张。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原则,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
3、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者,电话通知笔试和面试事宜。
(三)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以上的,采用笔试加面试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由第三方出题,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数1:3进入面试),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直接采用面试形式。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直接采用面试形式,并对招聘名额相应进行核减或取消。
(四)体检
招聘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提交中心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工资福利待遇按目前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绍兴市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