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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3 事业管理司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科研所)2019年拟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奉献精神。

(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五)身体健康。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详见《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2月28日。

2.报名方法:请应聘者认真填写《应聘毕业生简历表》(见附件2),并将该表和学历学位证书及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证书扫描件于截止日期前发到邮箱keyansuorenshi@163.com。注意:请将简历表文件名修改为“姓名+岗位+专业”。

(二)资格审查

科研所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会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与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选,由科研所到其所在学校进行考察,并查阅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分别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不再受理。

3.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12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010-62173448;

祝老师,010-62173445

附件下载: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所需求计划表、应届毕业生简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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