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负责卫生行业各类全国性考试工作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服务。根据工作需要,2019年公开招聘2名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2. 品行良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3. 有良好的文字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4. 学习成绩优良,毕业时须按时取得学位。
5. 身体健康。
四、身份和待遇
招聘人员按聘用合同制管理,不纳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规定和标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2月28日。
2. 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须填写《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同简历一起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邮箱:dzb@nmec.org.cn。注意:请将登记表文件名修改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岗位”。
(二)资格审查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会电话通知参加笔试人员,未入围笔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包括与岗位任职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和写作能力考试(满分100分),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比例不足1:5的,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四)考察和体检
1.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与招聘人数1:1确定考查人选,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到其所在学校进行考察,并查阅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
2. 体检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党政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确定拟聘用人员,分别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表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 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 联系电话:010-59935025
附件下载: